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

创业投资企业优惠政策的思考

    摘要:由于公司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,是一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销售企业,由公司出资设立一家创业投资企业,公司100%控股;收购公司持有的GN公司30%和 JX公司31.82%的股份,而GN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且未上市; 有效的运用我国执行的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: 创业投资公司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(含2年),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%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;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;为免税收入;可以增加公司的税后收益。取得降低公司整体税负的效果。

    关键词:高新技术  创业投资应纳税所得额  投资收益  税负
文章出处:胡晓刚.创业投资企业优惠政策的思考【J】价值工程.2014-06-28.

TAG:

在线客服

在线编辑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在线编辑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